宗旨和 業務範圍 |
(一)土地储备和边角地管理: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土地收购储备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和土地储备计划制定;负责依法通过收回、收购、置换、优先购买或征收等方式进行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负责组织開展对本行政辖区内储备土地的一级開发管理;负责在储备土地供应前,本行政辖区内储备土地的管护与临时利用管理;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已征待用收储地、边角地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利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储备土地供应批复前的前期管理工作。 (二)村镇建设服務: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我区的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村镇的统一開发和公共设施建设,审查村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其施工条件;协助開展村镇基本建设和园林绿化等工作;做好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等;协助開展“家园清洁”活動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等。(三)社会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的建设与服務:协助编制本区住宅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实施社会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建设;协助制订本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编制房源分配计划;负责社会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的配售、回购、租赁、申报与审查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的后续服務。 |